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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“要不是担心孩子被后妈虐待,我早就离婚了“为了孩子,从来都不是借口

  • 发表于:2018-08-06来 源:婆媳关系与婚姻 (ID:p作 者:admin 阅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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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   “要不是担心孩子被后妈虐待,我早就离婚了。”一个读者深夜在后台留言说,她断断续续讲述了她的婚姻和无奈。我很理解,同为妈妈,尤其是娃控的妈妈,在争取不到抚养权的时候,真的会为了孩子一忍再忍一让再让。

           1

           如果把婚姻比作一场交易的话,孩子绝对是独一无二的衍生品,为爱而生那是“爱情的结晶”,当爱逝去即沦为“婚姻的绊脚石”。

           听起来很残酷对不对?但事实就是这样,随着离婚率的持续走高,越来越多的孩子沦为了婚姻斗争中的牺牲品。

           有关数据表明:2016年,中国就有830万人离婚,也就是说平均每天就有2万多人离婚。如果加上那些为了孩子“忍辱负重”,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的“丧偶式家庭”,这个数据会更庞大。

           楼下一位孤寡老人的女儿,婆媳和睦,儿女双全,看似幸福的家庭却以老公好色嗜赌出现了裂痕。起初,老人的女儿还能忍忍,后来小三跑到家里,大闹着要分手费、精神损失费等乱七八糟的补偿,闹得整个小区人尽皆知时,老人的女儿终于爆发了,提着菜刀,追得老公和小三满大街跑。

           大家都以为两口子肯定过不下去了,就连老人也公开表示支持女儿离婚。可女儿却说:要不是怕他再娶个老婆,虐待我的孩子,我早就离了。

           一位小学同学也曾因为家暴老婆被离婚了,就在大家以为他再也娶不到老婆时,他的前妻居然又主动复婚了。大家问他怎么做到的,是不是浪子回头,向前妻忏悔了?他居然恬不知耻地说道:想让我跟她忏悔?门儿都没有,我只不过是吓唬她,要是敢嫁给别人,我就娶个孬婆子,睡她买的床,打她生的娃……

           遇到这样的人渣,人们大都为女人“哀其不幸怒其不争”,才会有人评价这类女人都是“打着孩子的旗号在名存实亡的婚姻里委曲求全”其实就是不独立。并再三提醒她们:假如婚姻已经烂到了根上,就应该尽快止损,带着孩子逃离事故重灾区,而不是把自己的懦弱和无能掩盖在孩子的名义之下,无辜地接受狂风暴雨的蹂躏和摧残。

           但是,我们不得不承认,现实中确确实实有一部分妈妈是因为害怕孩子被后妈虐待,害怕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,所以才会选择苟延残喘地守着一段空洞的婚姻。

           当婚姻名存实亡到了非离不可的状态,女人并不是非要拿到孩子的抚养权,假如对方的条件优于自己并能保证离婚好好爱孩子,本着为人父母的初衷,女人肯定会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。可惜,很多婚姻到了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,多部分是因为女人对男人的失望,没有信心这个男人可以给孩子足够的爱,护孩子周全,所以才会对抚养权这么在意。

            男性在这方面的责任感与付出欲天生就不及女性。一方面是因为女性拥有与生俱来的伟大母爱和甘之如饴的奉献精神;一方面是在对待子女的问题上,父爱和金钱很重要,但母爱和陪伴更重要,那种事无巨细的照料和不离不弃的陪伴是男性所无法给予和超越的。

            再加上后妈虐童事件頻发,无疑是给徘徊在婚姻边缘的妈妈们心里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。

            例如:震惊社会的陕西渭南虐童事件和昆明3岁女童遭后妈虐死事件。


     
           昆明3岁女童被后妈长期虐待后致死。送医时孩子颅内出血,腹部扎满针眼,千疮百孔,头部被烫得寸发不生,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完好无损的地方,不是针眼就是淤青和结痂。另据网友证实,孩子的处女膜是坏的,整个会阴都烂了,头也开瓢了……

           而这样的事件不是个例,随便上网搜搜,触目惊心。


           后妈虐童事件一经报道,立即遭到了以“知性妈妈”伊能静为代表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愤慨谴责,身为女儿奴的汪小菲更是破口大骂:王八蛋,可怜的孩子,亲爹去哪了?

           由此可见,有些妈妈不肯离婚的原因并不是幌子和借口,而是切实并具体存在的。毕竟后妈是一个充满了危险和不确定性的角色,而亲爹就更别提了。

           纵观所有的虐童事件,孩子们所谓的“亲爹”对象,其实都是一个搅屎棍或者冷眼旁观、助纣为虐的“共犯”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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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      贵阳一男子,被亲戚曝出和二婚妻子长期虐待4岁的亲生女儿,导致孩子遍体鳞伤,双眼淤青肿胀,手臂上还有一条长疤时,就曾一脸冷血地说道:自家的娃娃,只要不听话,我想怎么打就怎么打。

           所以说,有后妈就会有后爸!对于离异后的男人而言,他若还念“一日夫妻百日恩”的旧情,你的孩子就是他的孩子,可他若恨你,你的孩子就只是你一个人的孩子而已。

           没有经历过“十月怀胎、一朝分娩”的切肤之痛,他们永远也不会懂“亲生骨肉”是怎样的一种生死依附。

           遗憾的是,但凡走到离婚地步的,大都没有“好聚好散”的结局,于是无辜的孩子便理所当然地沦为了婚姻的出气筒,也正是因为这样,很多生性怯懦的妈妈们才会宁愿牺牲自己,也要抱守残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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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      一位从月子里就开始和婆婆吵架,老公又愚孝,因此患上产后抑郁症的朋友去民政局离婚时就遇上这样一件事:她抱着孩子和老公在民政局排队领表时,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只要看到有人带着孩子来离婚,就会苦头婆心地冲上去阻止,大家都以为她是神经病,嫌她碍事,想要赶她走,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厉声训斥。

           工作人员神色凝重地说道:请大家对老人放尊重点,她既不是疯子也不是傻子,她是我们的婚姻维护志愿者!她的儿子儿媳当年就是因为婆媳矛盾一时冲动离了婚,后来儿子打算再娶时,年幼的孩子因为从小听多了灰姑娘和后妈之类的故事,吓得跳楼了,儿媳由于接受不了这个打击,把前夫砍死后也跳楼自杀了……

           所以奉劝你们年轻人一句:婚姻不易不可儿戏,假如你们还没有做好承受离婚所带来的打击和变故,就立马从这里走出去,尤其是有孩子的夫妻,一定要三思!

           听完这个悲惨的故事后,朋友当场放弃了离婚的念头,倒不是因为怕吃苦受累,而是脱离社会并经受婚姻的打击以后,对生活的失落和迷茫与日俱增。

           她很清楚以自身目前的状况,根本拿不到孩子的抚养权;她也没有做好完全丢下孩子,任其自生自灭,或者任由后妈“搓扁捏圆”的心理准备。

           同时,她也不想买菜做饭甚至上厕所的时候,都必须带着孩子一起去,也不想学新闻中“带着孩子开出租,孩子困了就窝在副驾驶睡觉”、“带着孩子做保洁,孩子累了就躺在楼梯间的地板上睡觉”的励志妈妈,她不怕累,但是她觉得那样对孩子不公,她会心疼到无法呼吸的,即使别人都在称赞妈妈们的无私与伟大,但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得,那都是隐藏在无力之下的辛酸和痛楚,是等到午夜孩子熟睡之后,才敢独自蒙头大哭的孤独和压抑,是无奈之下的必须。孩子不能锦衣玉食或者无所谓,但是肯定希望孩子可以衣食无忧,如果可以选择,谁愿意孩子颠沛流离?



            4

           假如自己的妥协可以成全无辜的孩子,哪怕是一分钟,有些妈妈们也愿意“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”。有个宝妈曾经说过一句话:放下婚姻我对不起孩子,维持婚姻我对不起自己。我相信很多女人都是这样的感慨和无奈。可是,当妈的女人就是这样,在孩子和自己之间,选择的永远是孩子。

           大S在微博上对自己的女儿深情告白的那样:在这个世界上,没有人能控制我,也没有人能够左右我的想法,没有人能逼迫我做不想做的事情,除了我的女儿。

           所以,请不要指责那些“为了孩子不敢离婚”的妈妈们,她们这样做,又何尝不是在用自己的毕生幸福来捍卫、保护孩子们呢?即使你不赞同,但也请试着理解。

           我们佩服那些可以果断做到断舍离,宁愿离开孩子也离开渣男的妈妈,我们也欣赏那些带着孩子一路风雨不离不弃的励志单亲妈妈,同时我们也要理解那些舍不得孩子委曲求全的妈妈....

           毕竟每个人的出身、能力、境遇、经历不同,我相信:但凡有更好的选择,都没有人会把自己的幸福关在门外,拱手于人。毕竟我们不是她们,谁都不知道别人在经历什么承受什么?无端指责断章取义,更显得人性悲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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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      很多人会轻飘飘一句“带着孩子走啊,还不是你不独立?”抛开那些“你敢和我离婚,敢带走孩子,我就杀死你全家”的极端人渣,以及长期脱离社会,尚不具备独自扶养孩子能力的妈妈们不说,即使是依照法律,也并不是每个妈妈都能如愿以偿地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的。

           关于这点,《我的前半生的》里面的罗子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因为法律规定: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,可由双方协商,协商不成,则需由法院判决。其中,若出现以下状况,子女可随父方生活。

           1.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随母方生活,若母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等严重疾病,且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,可随父方生活。

           2.父方的扶养条件优于母方,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,可予准许。 

           3.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,可予优先考虑。

           4.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,且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,准予优先考虑。

           5.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,可参与随父或随母生活的决定。
         (仅供参考,详情请见婚姻法)

           现实的生活,女人已经够不易。请设身处地,理解那些为爱一弱再弱的妈妈们。

           人生,不求雪中送炭,但求不要落井下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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