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家庭"潜藏"十年危险期 子女竟成父母离婚"工具"
发表于:2016-12-02来 源:恋爱婚姻家庭作 者:小敏子 阅读数:
离婚纠纷涉利益,未成年子女成“工具”!
东方网记者毛丽君11月29日报道:从孩子降生的那一刻起,婚姻家庭就迎来了十年的危险期,10岁的孩子本该尽情享受父母的疼爱,然而10周岁竟成了父母离婚案件高发的分水岭。东方网记者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获悉,从该院2011年-2015年受理的涉未满18周岁未成年年子女离婚纠纷案件数据上看,离婚家庭数量随孩子年龄的增长呈下降趋势,且10周岁为明显的分水岭。
10周岁成分水岭 抚养权多归女方
2011年-2015年,长宁法院共受理涉未满18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案件总计568件,统计显示,涉未成年子女离婚家庭数量随孩子年龄的增长呈下降趋势,且10周岁为明显的分水岭。据介绍,10周岁以内出现的离婚案件数量相对较高,平均每个年龄44.5件,最高57件,最低38件;超过10周岁后,平均每个年龄为15.3件,最高21件,最低12件。东方网记者了解到,出现这种分水岭现象的原因,一方面,孩子出生后导致家庭结构产生变化,父母双方原生家庭生活习惯差异、对孩子教养方式的差别、双方父母为帮助带孩子对婚姻介入的强化等等增加了矛盾的触发点;另一方面,孩子10周岁之后已具备了基本的行为能力,父母双方出于减少对孩子身心健康影响的考虑,更愿意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婚姻危机,从而使得进入诉讼的案件相对较少。
在全部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,母亲取得抚养权的案件达347件,10周岁前的更是占绝对多数。据统计,2周岁以内孩子随母亲生活的比重约为81.5%;2-10周岁孩子随母亲生活的比重约为73.3%;10周岁以上孩子随母亲生活的比重约为58.2%。
离婚纠纷涉利益 未成年子女成“工具”
离婚案件本应是夫妻双方之间的纠纷,但当这些纠纷涉及当事人利益时,未成年子女竟然成了父母手中的“工具”,某些当事人为了达到不当目的,将未成年子女扯入诉讼。在一起离婚案件中,一方当事人多次让女儿代表自己和对方谈财产分割,使正处于青春期的女儿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,在谈判失败后,女儿扬言自杀并试图离家出走。此外,婚内恶意抢夺、藏匿未成年子女也是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的热点与难点之一。当事人为达成在子女抚养权争夺中占据上风、给对方施加精神压力等目的,在婚内利用监护便利将子女带离、诱出或前往对方处抢夺子女并将其置于己方控制,由此引发对方采取相同方式“以牙还牙”,造成更多纠纷。
在另一起离婚案件中,夫妻双方在两次离婚诉讼期间,母亲擅自将孩子送回外公外婆家抚养,后父亲及爷爷奶奶又强行将孩子带回,在抢夺孩子过程中双方发生冲突闹进了派出所,后母亲又以孩子爷爷奶奶为被告向外地法院提起监护权纠纷,上演了一场家庭闹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