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3年前妻挺孕肚上门:孩子你的你要负责
发表于:2016-04-05来 源:未知作 者:admin 阅读数:
近日,江干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。
近日,江干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。
原告郑先生35岁,老家陕北,大学毕业后留在杭州打拼,经过多年努力,开了一家中等规模的外贸公司,收入颇丰。
2008年,通过朋友介绍,他认识了比自己大5岁的李女士。
李是安徽人。两人约会了几次,彼此印象都不错,很快便去民政局领了证。
家里有房有车,不久又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,郑先生的生活原本应该蛮幸福。但是,长期相处下来,他发现自己和李在饮食习惯、育儿观念等方面差距很大。有时候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夫妻俩都能吵上半天,家里总是充满火药味。
2010年3月,双方协议离婚,约定女儿归郑抚养,李无需承担抚养费,且随时可以回来探望女儿。
之后,李搬离了原住处,并结识了新男友。不过,再婚以后,她依然经常去前夫家看望女儿,周末还会陪女儿玩上一两天。
转眼到了2013年初,李挺着大肚子再次来到郑家里,趁着女儿睡午觉,她悄悄把前夫拉到一边:“孩子是你的,你要负责。”
郑吓了一跳,让她“别瞎说”:“你都结婚有老公了,怎么可能还怀上我的孩子?”
这一问,李脸红了,低下了头:“去年9月我来看女儿,不是在你家住了一晚么?”
郑冷静下来细细一想,确实有这么回事——那天忽然变天,大风大雨的,走路开车都不方便,加上孩子闹着要妈妈陪,李便留了下来。夜半时分,两人聊着聊着,回忆起以前的甜蜜时光,一时冲动……
“就那么一次,难道正好就怀孕了?”郑还是不敢相信。直到2013年6月李生下儿子,他还是认为孩子不可能是自己的。李几次上门讨要抚养费,都被拒绝了。
两三年过去,儿子逐渐长大,眉眼几乎和小时候的郑一模一样。李的现任丈夫也起了疑心,两人经常为这事吵架,最终离了婚。
李没有固定工作,一个人的收入不足以担负日常开支,她几次三番找到郑,希望他能认下这个儿子。今年年初,眼看孩子跟自己越来越像,郑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疑惑,决定去做个亲子鉴定。
不久,司法鉴定中心给出结果——儿子确实是郑亲生的!
惊喜之余,郑一纸诉状将李告到法院,要求将儿子的抚养关系变更到自己名下:“我有能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,孩子跟我在一起,肯定不会吃苦。”
这下,李不愿意了。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时,她一把鼻涕一把泪,哭得十分伤心:“一开始不认,现在想要儿子了?没门!”
郑态度也蛮坚决:好不容易儿女双全了,他不想放弃任何一个孩子。
法官前前后后为双方进行了三次调解。李没有工作,经济条件也很有限,考虑到种种现实因素,她最终还是同意将儿子交给郑抚养,抚养费由郑一人承担。
“我会好好照顾孩子的,你以后想看他们,还是随时可以来。”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时,郑低声说了一句。
李抹了抹眼泪,没有答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