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4月的一个傍晚,江苏省仪征市西郊的一户普通民房里,刘新阳正在昏暗的灯光下写作业,寂寥而清冷的房间里,只有身边的一小盒外卖散发着丝丝缕缕的热气。写着写着,刘新阳不禁愁眉紧锁,低落的情绪让他一次次放下手里的铅笔,发出一阵又一阵叹息。
一个小小的男孩,为何背负着如此沉重的心事?原来,就在不久前,他的亲生父母刚刚经历了一场官司。围绕着他的抚养问题,父母之间数度硝烟弥漫,小小年纪的他,也由此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人生洗礼……
扑朔迷离,亲生骨血无根无绊
2016年12月的一天上午,一个叫刘晓玉的年长女子领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,匆匆走入江苏省仪化公安分局派出所,表示要报案。因为就在昨天傍晚,居然有人将旁边的男孩留在了她家门前……
警方通过详细了解得知:报案人刘晓玉家住镇江市,她与男孩刘新阳存在一定亲属关系。刘新阳的父亲叫刘琪远,母亲叫赵梅,刘晓玉是刘琪远的姑姑。刘琪远夫妇多年前因为感情不和离婚,刘新阳按照协议归父亲刘琪远抚养。前几年刘琪远还出钱给姑姑刘晓玉,让他帮助照顾刘新阳一段时间。后来,刘晓玉听说刘新阳又回到妈妈赵梅身边生活,但不知什么缘故,如今的刘新阳又被留在了刘晓玉的家门前。
刘晓玉向警方表示,她的年纪大了,照顾上学的刘新阳已经力不从心。更重要的是,她与刘新阳的父母联系不上,无奈之下,她才想到了报警。警方注意到,在刘晓玉与派出所民警商议时,刘新阳懂事地躲到了角落,但是目光却时不时地投向这一边。这个小小的细节让民警有些心酸。
此后几天,民警开始寻找刘琪远与赵梅的下落。赵梅原在仪征市的一家服装厂打工,但早在半年前就不辞而别了。
刘琪远的行踪更加扑朔迷离,作为其姑姑的刘晓玉回忆,刘琪远曾经在俄罗斯给她打过一个电话,询问过刘新阳的近况,但是时隔太长。如此一来,与双亲无法联系的刘新阳便无家可归了。警方立即与仪征市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取得沟通,帮助刘新阳找到一户寄养家庭。
由于寄养家庭中的家长工作稳定,收入较高,对刘新阳极为照顾,刘新阳逐渐有了家庭归属感。与此同时,求助中心还提供各种有利条件,保障了刘新阳继续上学读书的费用。
2017年初,在寄养家庭生活了1年多,当地求助中心进行了定期回访,此时的刘新阳长胖了,活泼了许多。求助中心发现一个问题:这一期间,刘新阳的亲生父母从未出现过。警方得知后,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因为这样一来,刘新阳的遭遇不仅仅是找不到父母那样简单,要知道,国家对于父母抚养子女是有法律规定的,刘琪远与赵梅如果没有特殊原因,那么他们的行为将涉嫌遗弃。随后,警方以涉嫌遗弃罪,对刘琪远与赵梅立案侦查,并且对他们发出了网上通缉。
正式立案一周后,赵梅被警方顺利找到。很快,警方又得知刘琪远在俄罗斯的联系方式,经过多次劝说,刘琪远同意回国自首。
到案后的刘琪远与赵梅都表示:他俩不应该被立案侦查,因为他们尽到了抚养责任,也没有故意遗弃孩子。两人大倒苦水的同时,均表示此前的做法也是迫不得已……
互相推诿,亲生母子亦有“保姆费”
早在2003年时,刘琪远与赵梅经人介绍建立了恋爱关系。当时的赵梅没有固定工作,刘琪远则为当地化纤公司的管理人员。
两个年轻男女很快同居,不久,赵梅怀孕了,两人将结婚提上了日程。可是,当赵梅提出要购买一处宽敞的婚房时,矛盾出现了……
表面上刘琪远工作稳定,对别人也出手大方,可随着婚事将近,赵梅才得知,实际上刘琪远好高骛远,总想着一夜暴富,还曾经将家里留给他结婚用的钱投到业余经营的生意中,结果,由于判断失误,这笔全家人的积蓄打了水漂。
得知实情的赵梅目瞪口呆,一种被人戏耍的感觉油然而生,她气愤地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,并提出分手。
2008年4月,刘琪远对分手的事万分后悔,多次到赵梅家中乞求。不给他进门,他就整夜蹲在大门前,终于得到了赵梅父母的谅解。更重要的是,刘琪远东拼西凑,交清了一套新房的首付。赵梅的心一点点软了下来。
就这样,两个人再续前缘,重新住到了一起。几个月后,赵梅又一次怀孕,两人举办了结婚仪式,之后,儿子刘新阳出生了。可是,不久,两人又在家用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。更让赵梅心灰意冷的是,刘琪远不是推托公司里事务繁多,就是借口生意繁忙,常常十几天不回家。渐渐地,两个人都对未来感到疲惫。
2011年3月,两人向法院申请离婚。法院调查认为,刘琪远有稳定工作,经济条件也好一些,所以将刘新阳判归给刘琪远抚养,赵梅则每个月出200元抚养费。财产分割方面,夫妻名下的房产归刘琪远所有,赵梅获得2万元补偿。
从这一刻起,作为儿子的刘新阳,动荡生活正式开始。刘新阳判给了刘琪远后,刘琪远并没有好好照顾儿子,而是整日琢磨着做生意。后来,刘琪远干脆花钱找了一个保姆,将刘新阳送到保姆家中。
刘琪远每个月给保姆1200元薪水,采取的是全托的方式。赵梅听说后很生气,觉得刘琪远是在用“偷工减料”的方式抚养儿子。
这年5月开始,赵梅打听到保姆家的位置,便时不时地过去。有时挑剔保姆的饭菜做得不好,有时嫌弃其家中没有防盗网。不久后,保姆向刘琪远提出了退出。
正当刘琪远措手不及时,赵梅提出她愿意带刘新阳,每个月1200元的保姆费归她所有。刘琪远眼看着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保姆,虽然觉得亲生母亲索要“保姆费”有些奇怪,但还是答应了。
当妈的照顾自己的孩子,还索要“保姆费”,这事也引起了赵梅周围亲友的议论。赵梅这样解释:一方面,她没有稳定工作,没有固定经济来源;另一方面,她也希望通过照顾孩子拿保姆费的机会,继续与刘琪远保持联系,她觉得自己和刘琪远有再续前缘的可能性。
2012年2月,刘新阳终于回到赵梅身边,结束了寄居生活。在收了4个月的“保姆费”后,赵梅借着刘琪远的一次探望机会,向刘琪远提出:如果在他现有的房产上加上她或者是刘新阳的名字,她就可以与其复婚。
本来“保姆费”就让刘琪远觉得不可理喻,这一要求更是让他无法接受。
复婚谈判分崩离析,眼看两个人和好无望,赵梅做出了一个极端的做法。几天后,她竟带着刘新阳跑到刘琪远的工作单位。当着诸多同事的面,赵梅毫不留情地对刘琪远大加指责。最后,气急败坏的她直接将刘新阳丢给了刘琪远。
赵梅的行为,让刘琪远感到极度羞愤。神情恍惚的他甚至跑到公司大楼的顶层,幸亏同事们发现后将他及时劝阻下来。
遗弃成立,过后疼痛谁的心
2013年9月,刘琪远正式向单位递交辞呈,开始辗转各地做起外贸生意,并将儿子托付给了自己远在镇江的姑姑刘晓玉。
就这样,年仅3岁的刘新阳,又开始了寄居生涯。直到刘新阳5岁多,要上学了,在刘晓玉的反复要求下,刘琪远只好将刘新阳接回仪征,内心却是相当烦恼,因为几年来他的生意十分惨淡,他没有多余的精力照顾刘新阳。
左思右想,刘琪远想到了赵梅,他在电话里表示自己愿意每个月出1200元,让她来照顾孩子。就这样,刘新阳又一次回到赵梅身边,并且在一年后进入小学。
2016年下半年,手头拮据的刘琪远,再也不肯向赵梅的银行账户里转付“保姆费”了,赵梅多次与他沟通,可是他的手机总是处于停机状态。赵梅的收入太低,无法抚养刘新阳,几个月后,赵梅决定用“非常”手段,将消失已久的刘琪远逼出来。
这年11月,赵梅将刘新阳留在了刘琪远的姑姑刘晓玉家门口,然后一走了之。赵梅觉得,这样做一定能让刘琪远主动与她联系。然而,没想到,刘琪远一直没有出现,而刘新阳则被安排到寄养家庭去了。当然,这样的“非常”手段也让她与刘琪远同时成为涉嫌遗弃罪的犯罪嫌疑人。
2017年3月,刘琪远与赵梅受到了法官的讯问。两人痛哭流涕,都表示不是有意遗弃刘新阳。刘琪远说:“我一直在俄罗斯做化工外贸生意,根本不了解刘新阳的情况,以为他一直待在赵梅身边。”赵梅则说:“我离婚后一直四处打零工,每个月的收入仅仅1000多元,这些钱养活自己都很困难,再加上一个正值上学、急需用钱的孩子,实在没有能力抚养他。冲动之下,我才做了不该做的事……”
法官注意到,小小年纪的刘新阳,已经离家在外颠沛漂泊了将近5年。当然,不能否认赵梅也照顾过刘新阳一段时间,但是有一定前提的,那就是刘琪远一定要给足“保姆费”,否则她立马就“无能为力”。赵梅也许经济上确实有一定困难,但是丢弃孩子就能走出困境吗?反观父亲刘琪远,他愿意为刘新阳承担的,只是每个月付出赵梅的“保姆费”,而不是一个身为父亲应有的陪伴与责任。很明显,刘琪远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,
2017年8月,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人民法院判处刘琪远和赵梅遗弃罪成立,两个人均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对于赵梅适用了缓刑。
2018年3月,刘新阳从寄养家庭自愿回到了妈妈赵梅身边。不久,赵梅再次带着刘新阳找到警方,希望能与刘琪远商量刘新阳抚养费的问题,但是服刑中的刘琪远表示,他再也拿不出钱来了。
懂事的刘新阳听说后,拿起笔来给刘琪远写了一封信情真意切的信:“亲爱的爸爸:我在学校挺好的,妈妈对我也很好。从小到大由于家里总是吵架,我经常见不到您和妈妈,现在我渐渐长大了,想有一个完整的家,爸爸您能不能给我?如果您和妈妈实在过不下去,求您能抚养我,让我健康成长……”
刘新阳的这封信,让所有人感到心酸。一个9岁的孩子经历了人生的种种,有了不该有的成熟。他的愿望如此简单,他不求有多少玩具,有多好美味的零食,只希望有个完整的家而已……
编后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。严谨的法律条文用通俗的话来解读,或许更清楚直白:所谓生育子女,绝不是说怀胎十月把孩子生下来就完事了,更系统更繁琐的工作却是抚养和教育。将孩子培养成人,这才是每家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。而在本文中,这对夫妻离异后,孩子成了累赘,成了要挟、推诿的筹码。再苦不能苦孩子,无论夫妻双方有怎样的借口,遗弃孩子的罪责却不可饶恕。
相关法律专家表示,此案虽已了结,但是希望刘琪远与赵梅能真正反思,让刘新阳不再过漂泊不定的日子。同时提醒所有的父母,夫妻间有不和,不论谁对谁错,都不能影响孩子的成长和教育,这是养育后代应有的父母之心,更是身为父母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(文中主人公为化名)